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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这本书的官名叫《笑论兵戈》,但我觉得这书名文绉绉的,与书中豪迈粗旷,朴实风趣的文风不太贴切,于是就私下把这本书重命名为《光头当兵》了。希望本书作者“流浪的军刀”不要怪我擅自篡改书名哦,我可没有恶意啊。

“光头”本是一个混迹于长沙街头,走穴于酒吧歌厅的混混歌手,某天突然厌倦了自己浑浑噩噩的生活,应征作文艺兵入伍。阴差阳错的,他竟在新兵营集训时表现出来优秀的军人素质。被选拔做了特种兵,之后就开始了“光头当兵”的传奇经历。之所以说他传奇,是因为他当的是边境敏感地区的特种兵,这就注定了“光头”的军旅生涯是不平凡和轰轰烈烈的。

首先我要说,这本书的特点是非常真实,军中的生活、训练、执行任务;军人的感情,喜怒哀乐;战友和上下级之间的关系;甚至一些军中俚语(比如什么“当官的动动嘴,当兵的跑断腿,当官的一个屁,当兵的累断气”什么“是龙你得盘着,是虎你得蹲着”“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”。。。。。。等等)。没有在部队混个几年,是不可能描写这么细致入微的。本人在边境线上当兵多年,对书中的种种描写感到特别的熟悉亲切,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。

这本书还非常好看,时尚说法就是“可读性强”。许多故事围绕“光头”的经历,曲曲折折,扣人心弦的展开。从“光头”受训到第一次假扮歌手(貌似他本来也就是歌手吧)配合我军情报人员完成对敌特的抓捕任务,又到后来雪地伏击武装军火贩,特种兵大比武,应邀出境作战,与外军合作反恐,雪域高原上执勤。。。。。。等等。都是非常精彩生动,让人非一口气读完不可,嗯,文绉绉的说法就是“欲罢不能”。

通过传奇的情节发展,“光头”这个人物的形象,可就活脱脱,鲜亮亮的站在读者面前了。说实在的,“光头”可不是一个省油的灯,不是那种处处顾全大局,事事听班长招呼的主儿。他的个性冲动激烈,把义气和感情看的比天还大,因此当战友在战场上牺牲后,他违反战场纪律,一心只顾为战友报仇,差点儿丢掉小命。为了给自己敬爱的排长“旷明哥哥”撮合“对象”,他又想法子在部队医院组织的联欢晚会上捣乱。最严重的一次,面对歹徒挑唆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,他目睹歹徒杀害战友“麦子”后失去理智,竟然下令开枪。要不是被其他战友抱住,就险些酿成不堪设想的后果。因此他数次被关禁闭,并且成为部队的“检讨专家”。他想要入党,理由也很简单,就是看不惯排长在危险关头总是说:“党员先上!”把他们“这些个人民群众”放到相对比较安全的位置,“凭什么啊?”。但他却不会写入党申请书,就跟战友做私下交易,换来一纸“剽窃”的申请书,遭到指导员的痛斥。。。。。。种种“不守规矩”但却事出有因的行为,让我们看到一个鲜活的,有缺点的,但却是勇敢的,可爱的“熊兵”,精锐的“屌毛”。

当然了,最后“光头”百炼成钢,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特种兵。伴随他成长的,还有为了当兵不惜和家庭抗争的富家子弟杨可、因为当兵而失恋的帅哥江宽,勇救战友的女兵“傻丫头”夏乐、豪爽善良的维族老汉吐鲁弘、爱兵知兵的指导员、骁勇善战的排长旷明。。。。。。都令人印象深刻。

这本书的语言也是“相当的”有特色,那是一种质朴的诙谐。人物对话和心理活动,都大量使用生活中的口语和一些军队特有的“南腔北调”,经常令人发出会心的微笑。比如:“我这是瞎扯淡,谁跟我较真儿,我拾掇铺盖卷儿上你们家吃去!”。“谁要是无中生有的往我旷明哥哥身上泼脏水,我可要骂了。操你妈!”。“大婶,你那眼窝子上涂的是山西煤末子?脸上抹的是陕西白面粉?。。。。。。”(哈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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