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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小时后,李白已到达百多里外的东山。

整个山头一片荒芜,树木稀疏,在平缓的岩石坡地尽头,那堵不高的石壁底部,有一个黑漆漆的岩洞。

现场感应不到任何吸血鬼的气息,李白知道对方肯定下了掩蔽的结界。

对吸血鬼而言,白天是他们最脆弱的时刻,因此他们有一套专门的结界,可以将藏身处完全遮掩起来,以便安全地等待夜晚的来临。

不过,既然已经知道对方身藏何处,李白就不必理会那结界了。

他走到岩洞旁,两掌一合,手心托起一颗火球,跟着在五指的灵活律动下,火球化为一只巴掌大小,振翅欲飞,拖着长长火羽的朱雀之形。

“别客气,尽管烧吧。”李白低念一声,将朱雀往洞中一送。

朱雀无声的鸣叫一下,霎时化为一束笔直的火箭,向洞中直冲而入。沿途洞壁燃起无数火头,急速扩展的火光将漆黑的岩洞映得一片血红。

就在李白准备来个活焖大蝙蝠时,突然逼进的火焰势头一阻,跟着轰的一声四散爆碎,两道黑影迎着火焰直扑而出。

“这么快?!!”

……难道这两个吸血鬼,也不怕阳光?

就在李白愕然时,黑影已冲到洞口,双方瞬间交手,在啪的一声爆响中分了开来。

李白退开数步,这才看清,出来的并非吸血鬼。

这是两个又瘦又小,佝偻着身体,浑身布满无数手术缝合痕迹的怪人。他们的身材像十余岁的孩童,但面目苍老,头顶发丝稀疏,半张的嘴里露出参差不齐的尖牙,模样非常恐怖。

李白很快就认出,这是魔宴联盟的高级成员专有的血仆。

血仆是近两百年前,某个天才的魔宴成员,从《弗兰肯斯坦》中得到启发,加以研究制造出来的。

利用不同人尸最强壮的部位拼合,加以秘法改造,就得到这种具有一般智力,且像狗一样忠诚的改造人。

经过百余年来的改进,制造血仆的技术越来越纯熟,但因成功率太低,仍只有魔宴的高级成员才能拥有。

且因他们特殊的恶趣味,所有血仆都是这副吓死人的德行,也算是魔宴派吸血鬼的一大特色吧。

由于是以死尸改造的身体,血仆不会任何法术,所拥有的只是单纯的生物体能。快速,敏捷,强壮,以及坚韧到不可思议的身体。

血仆出现,那肯定是找对地方了。

面对两名虎视眈眈的血仆,李白咧嘴一笑:“烂肉拼成的小狗狗,告诉我,你们的主人在里面么?”

以血仆的智力,当然听得出话里的侮辱。他们低吼一声,趴在地上的四肢微曲一弹,人已原地消失,下一刻两人同时出现在李白的头顶。

李白早闻血仆的强大,却没想到他们可以快到这个程度,几乎眨眼就越过十余米的距离,这根本和瞬间移动差不了多少嘛。

不过李白吃惊归吃惊,脚下却一点不慢,错身斜斜一退,反而从两血仆的交叉攻击中穿了出来,同时结印念咒,两掌已凝起火焰,拍了过去。

从准备到聚起法术,整个动作一气呵成,也快得不像话。

轰!

结起高爆炎咒的双掌,拍上对方的身体,跟着炸了开来。

两名血仆全身立即被火焰笼罩,在惨叫声中如炮弹般摔了开去。

“切,不过如此。”李白啐了一口,就准备直接进洞。哪知他脚步刚抬,本该炸得四分五裂的血仆却翻身爬起,身上居然连半点烧伤也没有。

“没用的,你最好用式鬼法术,攻击他们的心脏位置。”突然,背后一人慢悠悠的道。

“杜甫?!!”李白大喜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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