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六章 你想吃棒棒糖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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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桐从小就是孤儿,在她六岁的时候被收养,养父名叫李铁柱,养母叫王春花。
被爸爸、妈妈牵起手的那一刻,安桐欢天喜地的以为自己终于有一个可以栖身的家,有了疼爱自己的父母,她终于可以和其他正常的小朋友一样了。
安桐刚到家的前一个月,李铁柱和王春花对她的确是巴心巴肠的好,每天嘘寒问暖,生怕她饿着,冷着,李铁柱还把家里的桌角全都包上了泡沫,特别担心她会磕哪碰哪。
他们还带着安桐去了学校,说要送她去念书。
但驱使李铁柱和王春花去做这些的是一种名为新鲜感的东西,劲儿一过去,安桐便从可爱的宝贝女儿变成了讨人嫌的麻烦鬼。
两人脾气暴躁,对她非打即骂,后来桌角的泡沫掉光了,安桐不小心撞上去过几次,疼得她直掉眼泪。
至于上学,她只读完了一年级上学期,后面就再也没去过学校,李铁柱说,女娃不需要那么有文化,会写自己的名字就行了。
后来,安桐成了家里的小佣人,做饭,打扫,洗衣服,反正两个大人不愿意做的事情都是安桐的活儿,做不好还得挨打。
“他们那么对你,你就没想过跑吗?”成岩疑惑问道:“你哪怕是回孤儿院也比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好吧。”
安桐摇头,她嘴角带着一点浅笑,好像把那道狰狞的疤痕都柔和了。
“我太想有个家了。”她的眼睛有些湿润:“我留在那里,他们骂我也好,打我也罢,至少我还有爸妈啊。”
安桐这话说得墨宸鼻子有些酸,想起自己小时候锦衣玉食的生活,突然觉得有些羞愧。他皱皱眉,把眼泪忍回去,听安桐继续说下去。
“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六年。”
在安桐十二岁那年,被诊断怀不上孩子的王春花怀孕了。
有了自己的孩子,谁还稀罕领养的呀!这是张铁柱的原话。
再说他们本来也不稀罕,所以就很轻松愉快就决定下来,等星期四镇上赶集,就把安桐领出去丢了。
意外的是,这个决定被安桐给听见了。
那时候,她尤其喜欢偷听爸爸妈妈晚上在卧室里聊闲天,因为只有这个时候,她才能听见爸爸妈妈温柔的声音,虽然这温柔不是对她。
他们的对话里偶尔会有那么一两句对安桐的夸奖。
比如说,今天衣服洗得挺干净。
再比如说,今天菜烧得还不错。
每次听到这样的话,她都能高兴好几天,做起那些繁琐的家务来都更有干劲一些。
安桐不想被丢掉,但她阻止不了时间的流逝,也改变不了爸爸妈妈的决定,只能趁着周四还没到,每天拼命表现。
把爸爸的皮鞋擦得铮亮,把妈妈的花裙子洗得干干净净,把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,一个小茶几她一天都能擦三遍,她想说留下我吧,以后你们照顾小宝宝,我照顾你们。
但到了周四,事实告诉安桐,你做的一切都是徒劳。
那天早上,她早早的起床做家务,李铁柱睡眼惺忪的从卧室里出来,安桐咧开嘴对他小,甜甜的叫了一声爸爸。
“哦,安桐啊,你别忙了,你一会儿跟我出去一趟,今天镇上赶集,我带你买件新衣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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