允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321章 国企,镇国公主GL,允,努努小说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军学之后我本闲了些时候,这一阵却又忙起来。不单是因我所想的立党之事, 也因母亲又交了一件事给我——或者说是我向母亲讨了一件事做:王孝杰出征大捷, 收复安西四镇, 返京后武将们纷纷因以上书,请复置边军,常以为备,狄仁杰等却以此事扰民费帑,颇有阻挠, 这事在朝上吵了有一二年, 到最后还是依了武臣所言,复立边军, 所需军饷却是一大项。藏库自母亲登基以来便连年有余, 支付本该无忧,然而地官那帮人的惯例, 花钱之前先要叫一遍穷,兼之多是反战的臣子,因此议饷时拖拖拉拉, 没个干脆,又以朝廷前年封禅、去岁筑天枢、今年又修升仙太子庙等十余处古迹为由,郑重上本,请母亲爱惜民力、节约物用。母亲烦他们不过,拟将原定四万的招募数削至二万四千人,我自然是进言劝止的,毕竟四万已是王孝杰等人计算后又经宰相商谈核定之数,若再减少,恐妨边事,顺带着便答应要替朝廷筹措那余下一万六千人的长久军饷。
倒不是我多事,只是诚如阿欢所言,旁人一入了官场,自然有踏踏实实、一步一步上升的法子,如亲王、郡王等宗亲,则按时入朝列班,得听一切大事,亦得遥领刺史、都督等职,有其本职可做,如我这样的,却无为官之本职,不过时不时在御前听一耳朵,参与商议,一无系统,二无资历,倘若不再积极向母亲讨要差使,则从何累积年资?因此有差使固然兢兢业业,无差使时,便要自己创造差使去兢兢业业。这差使接下来我也不心虚,一万六千人的口粮,纵按公粮给用,以十二月,而非上番之月计,一年亦不过十余万石,方今天下清平,米价虽有上下,也不过是数钱至数十钱之间,只要没有大灾荒,就算加上所给之酱菜、盐、布,一年至多三五万贯便足以济用,何况边地还有屯田之策,只消寻个营生,年入有个一二万贯,对母亲和地官便算是有个交代了。于私,一二万贯哪怕是在我这,也不是小数目,然而在一国之计,却是微不足道,去岁大丰,得税钱超百五十万贯,地税在八百万石之上,尚不计租庸调诸色资课勾剥及内廷府库所获,无论自哪一项上设法,或开源,或节流,得出这个数都是轻而易举——实在不行,真由我自己捐上数万贯,敷衍一二年也非难事,横竖我这公主第只供养我一人一身,我于钗环衣饰不大留意,自己日用花销又多在宫内,除却设学堂、资助士子之外没什么大用钱处,攒太多钱帛也没用处。
母亲对此倒是乐见其成,对宰相们道:“长乐虽非大才,素日倒还有些奇思,又不是什么大事,叫她试一试也好。”因命我回去交奏疏条陈,看到底自何处筹措这项钱粮。
而今朝廷筹钱,无非几法:加征税赋——这是万万不可的;鬻官府内廷之货——这法子虽被高祖用过,却有贪利之名声,素为父亲和母亲所不齿;自贸易中抽成,或是劝人“募捐”,又或是自官员薪俸中裁剪——为着一二万贯钱,且又非一时一次的事,却太小题大做。
我的想法,倒是有些类似鬻货,不过要更进一步,设立官营的商户——也即前世所说之国企——经营的类目我也想好了,做奢侈品,第一步则从衣服开始。
之所以从奢侈品入手,一是因而今商业实在是不发达,平民没什么购买力,二是国企中难免有种种贪弊、垄断之□□,若是专卖必须之物,长久以后必然妨碍民生,奢侈品就没有这样烦扰,而且如此便约等于以权贵出钱资助军用,无论是物议上,还是我的良心上都更过得去,三则是因我做奢侈品有天然之利——天下风尚,无不自宫中而始,而我现放着母亲、阿欢、婉儿、阿崔等“模特”在手边,只消请她们将我的东西一用,再去外面一传,绝没有卖不出去的道理。
而从衣服开始,也自有考量:衣裳服色既易于制作保存,更新换代又快,更重要的是,这是时人眼中的“女人活”。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”和“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”是我所记得的为数不多的政治课要点,也是老师曾反复强调过、社会现实也反复验证过的真理。我以为女人们受人欺压,低人一头,不仅仅是单纯出于男人们的打压,亦是因经济基础使然。时下的一切多仰赖农耕,故一家之中,最重丁男,赋税课口,亦是以丁男为主。若我能使女人们出来工作,所获报酬甚至能超出家中男人,则她们的地位提升便是不必言喻的了。
我刻意没先将这主意告诉崔明德和阿欢,只将自己的想法交邸中管事议了一议,都说可行,便命他们参照当初卖长乐椅时的规程写出细章,佐以我所记得的譬如“请陛下赐匾‘大周第一服装品牌’”“以诸尚宫承旨为模特”等经营手段,冯永昌向他认得的行商打探行情及时下经营常法、并推荐可用之商户,几个账房将所需经费、人手及预计之收益都一一算好,宋佛佑查看流程无大弊端,裴兰生写就润色,我再抄了一遍,将这洋洋洒洒一大篇奏疏连同我邸中可用之通书、算的一十二名少年男女的名字,直接呈送到母亲案头。
为防大臣说皇家有鬻货之名,还特地强调此项收入总归地官而非内廷,管理者将是天官选任的品官而非内人,目的主要也不是为了赚钱,而是“以礼法教化为宗旨,指导大周妇女正确衣着榜样”和“赈军济贫、买卖为辅、优先雇佣贫苦民妇”,同时将品牌分为六等,规定平民只能买第六等品牌之衣,九品至五品只能买第五等及以下,五品至三品可买第四等及以下,三品至一品中非宗室可买第三等及以下,三品至一品中宗室可买第二等及以下,第一等只准天子、皇后穿着,是为贡衣。
这奏疏明明写得极其正经,母亲一见,却笑得差点没自座上仰过去,笑完便拊掌道:“不错,朕准了。”未经宰相即提笔批可,连我疏中所奏人员土地等事,一概允准,又道:“若有新衣,不许藏私,先给朕过眼。”竟是不等我要求,便默许了以己身做“模特”这件事。
一个月之后,大周第一家国企“奉天服装”旗下二等服饰品牌“长乐礼衣”在上阳宫外静悄悄地开了张。
作者有话要说: 查口粮查久了,一不留神到现在,bug明天改…晚安…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