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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城街上的尽头,有座巨大的宅院,看来也正和枝头的黄叶一样,已到了将近枯落的时候。

杀戮与死亡,往往是凋零与毁灭的前奏。时至今日,只要你从兴云庄三个大字下走过,依旧可以隐隐嗅到一股淡淡的腥味,这是血的气息,黏稠的血。

那两扇泉漆大门,几乎已有一年多未曾开过了,门上的泉漆早已剥落,铜环也已生了丝锈。高墙内久已听不到人声,只有在秋初夏末,才偶然会传出秋虫低诉,鸟语啾啁,却更衬出了这宅院的寂寞与萧索。

一门七进士、父子三探花,甚至其中还有位惊才绝艳、盖世无双的武林名侠。然而,就在两年前,这里还是发生过许多件轰动武林的大事,也已不知有多少叱咤风云的江湖高手葬身此处。

此后,这宅院就突然沉寂了下来,它两代主人突然间就变得消息沉沉,不知所终。于是江湖间就有种可怕的传说,都说这地方是座凶宅!现在,这里白天已不再有笑语喧哗,晚上也早已不再有辉煌灯光,只有后园小楼上的一盏孤灯终夜不熄。小楼上似乎有个人在日日夜夜的等待着,只不过谁也不知她究竟是在等待着什么?

但无论多卑贱、多阴暗的地方,都有人在默默地活着。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,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,宁愿躲在这种地方,被世人遗忘。

巷堂里有个鸡毛小店,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。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,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。他虽然明知道这巷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。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,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。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。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,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,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。

他当然是寂寞的。一年多前的时候,这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的客人,其实他穿的也并不是什么很华贵的衣服,长得也并不特别。

他身材虽很高,面目虽也还算得英俊,但看来却很憔翠,终年都带着病容。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。他实在是个很平凡的人。

第一次来的时候,他选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坐下,要一碟豆干、一碟牛肉、两个馒头和七壶酒。

将近两年的时间,一样的桌子,一样的酒,一样的吃食。两年,无论多么美好的事情,重复了近七百个日夜,总会变得令人厌倦。然而他却没有。

清晨的天气总是凉的紧,但无论如何,清晨,总是一个磨豆腐的好时机。滋滋扭扭的磨盘声中。生机,撒向大地。

角落里的那个人已经成了孙驼子的朋友,事情很简单。很寻常,有时候。只有这种简简单单的朋友才最可靠。

太阳照在大地,那人才从桌子上缓缓清醒过来。随后他掏出一柄小刀。一块木头,开始缓缓的雕琢。

他的人早已醉得不知东西南北,然而他的手却依旧稳健,仿佛永恒不动的山峦一般。这是一双苍白而又沧桑的手,一双可怕的手。

他刚开始雕刻就看到有两个人骑着马从前面绕过来。巷堂里骑马的人并不多,孙驼子也不禁多瞧了两眼。

只见这两人都穿着杏黄色的长衫,前面一人浓眉大眼,后面一人长着一只鹰鼻,两人鼻下都留着短须,看起来都只有三十多岁。

这两人相貌并不出众,但身上穿的杏黄色长衫却极耀眼,两人都没有留意孙驼子,却不时仰起头向高墙内探望。

孙驼子继续靡他的豆腐。他知道这两人绝不会是他的主顾。只见两人走过巷堂,果然又绕到前面去了,可是还没过多久,两人又从另一头绕了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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