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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大鼓,最怕的事情就是长不胖,只因为我从小就很瘦,所以我穿大铁靴,所以我拼命吃—些可以让他胖起来的东西。
一个人若是这么样吃,怎么能不胖。更何况,他为了增加他的重量,很小就开始穿铁鞋走路,这么样一个人的轻功如果还不好,还有天理吗?
可是现在他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。所以他虽然总是随身带一些他最喜欢吃的东西,也只有看,不能吃。
司马紫衣死了,他的长剑坠落在地,仅仅发出了一点点碰撞的声音,仅此而已。
大鼓从他的身上搜出一条缎子带,开心的笑了,他肥肥的小手抓住缎子带,在自己身上好好蹭了两下,毕竟,这条缎子带足足抵得上他杀六七个人的收入。
大鼓喜欢钱,作为一个杀手,不喜欢钱的的确不多,然而,大鼓杀人的价钱虽然很高,但总有一个人比他赚得更多。同样是杀人,若是自己赚得比别人少,心里总会有许多不快乐的地方。
蜀中有唐门,唐天纵,作为唐门的下一代希望,他在暗器上的造诣倒也称的上是天纵之才。拍下缎子带,唐天纵等人本想无声无息的离开,但小巷里沉重的脚步声却使得他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。
那脚步声很重,就好像有一个八百厅重的大胖子穿着一双八十斤重的铁靴子一样。可是这个人还没有走过来,唐天纵就知道这个人既不胖,也不重。穿的还是双轻轻薄薄、软软的绣花鞋。
上山来的这个女人,高高瘦瘦的身材。长长的脸,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。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妖媚。虽然不美,却有魅力。
她身上穿着个很短的银狐披风,露出一双修长的腿,脚上穿的果然是双绣花鞋。这么样一个苗条的女人,走起路来怎么会比“大鼓”的脚步还响?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。她是故意的,故意在焰耀自己,焙耀她的武功。
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,而且在江湖中绝传已很久的外门功夫,在必要时。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铣还重。
这种功夫从来也没有女人练过,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。她一向以此为荣。她的名字就叫做:“绣花鞋”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,可见认得她的人,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?
一个人暗器高手若是暴露在别人眼前,一身功夫难免就有三成难以发挥到了极致。所以,使暗器的人,大多都喜欢暗杀。
同行是冤家,很多时候,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。而是你的敌人。所以,唐天纵对于“绣花鞋”这个江湖上最近才神秘出现的杀手,实在有着很深的了解。很多时候,无知代表无畏。心中若是有了恐惧,有时候,反而会死得更快。
就在此时。一个淡淡的声音忽然自不远处的酒楼之上传了出来:“好功夫,小丫头。你这门功夫练得确实不错。”
话音刚落,一道紫色的身影忽然之间已经来到了二人之间。那身影的速度之快。使得二人全然没有任何反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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