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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小队驻地,苏浩坐在燃烧着旺火的壁炉边,聚精会神读着《福音书》。
“皇帝带领着我们走向光明,任何企图挑战皇帝权威的人,都将视作异端和魔鬼。他们被诱惑,永远坠入黑暗。尽管他们曾经高贵过,也被沾染了肮脏污秽的血。这种伟大的力量至高无上,只有拥护者和信仰者,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。名声和勇气会引起嫉妒和猜疑,只有皇帝是永远不可能被质询的神灵。在他的面前,我们必须膜拜。在他的面前,我们必须仰望。帝皇的意志必须得到服从,这是引领我们击败黑暗,永远占据光明的唯一凭证。”
苏浩的声音很轻,也很清晰。带有男性磁力的声音非常悦耳,火焰晃动的节奏与音节相互伴随。肯森与何东坐在沙发上,维摩尔和赖斯坐在火炉对面。他们沉默着,安静地听着苏浩诵读篇章字句。无论任何人,都感受到一股充满力量,似乎正在撞击思维与心灵的波动。
房间里显得安静祥和,人们脑子里再也没有其它繁杂的念头。柔和动听的诵读声,把黑夜里的寒冷驱除了不少,除了舒适与安宁,还有一种令人震撼,或者应该说是畏惧的力量。
读完这一页,苏浩慢慢合拢书本,陷入长久的沉思。
他确定,第三阶段世界的宗教,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思维毒品。无论地球还是红龙星球,宗教只是麻醉信仰者的一种方式。可是在这儿,每次读到,甚至是联想起“皇帝”两个字的时候,苏浩都会产生出一些非常微妙,也极其莫名的感觉。那是一种无形的力量,苏浩感觉自己似乎触摸到一个神秘世界的边缘。可如果真要说出其中究竟,又显得空虚而迷茫。也许,正如神父所说的那样:光明,会一直引导着我们。
“我们算不上是真正的信仰者。”
队长肯森的神情显得平和,他看了一眼苏浩:“在这里,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信徒。我们几乎不去教堂,只是听过几次神父的布道。他告诉我们,遇到危险,或者战斗的时候,一定要在心里默念,或者把“皇帝”这个词直接喊出来。我们会得到帮助,得到救赎。谁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为什么,但每个人都能感受到那股力量的存在。”
维摩尔点了点头:“力量很模糊,我也不知道那究竟是真实存在的东西?还是我自己的危险时候的本能反应?说真的,与其相信皇帝,不如相信自己。边缘地带本来就充满了生死,雇佣兵谁也不会知道明天将要面对什么?我只相信自己的伙伴。当然,如果喊叫或者思考真有用处的话,恐怕镇子上的信徒也就成倍增加。至少,神父的教堂不会像现在这么破旧。”
苏浩仍然在思考。
肯森与维摩尔的话,分别代表了两种对宗教截然不同的理念。它们的出现并不奇怪,也合乎逻辑。只是不知道为什么,苏浩觉得这本《福音书》与自己产生了某种共鸣。
长时间沉思,使思维触角渐渐发散开来。这不是苏浩的主动意愿,而是思维能量在无意识情况下的本能释放。等到苏浩从沉思中清醒,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。他惊讶的发现,来到这个世界后一会被禁锢在狭窄范围内的意识触角,竟然扩大了足足一倍。现在,完全笼罩了二十二小队驻地附近的所有建筑,探测半径超过一百五十米。
在漫长的黑夜,壁炉意味着温暖和光明。没有人知道苏浩此刻的真实感受,包括肯森在内,所有人都觉得陷入沉默的苏浩正在思考。其实,二十二小队的队员们何尝不是脑子里充斥了太多想法。他们不相信神,然而这本《福音书》里的内容,却让他们感到温暖。并非是源于火焰作用于肉体,而是那些字句内容对心灵的撞击,对大脑思维的震荡。即便是性格最沉稳的队长肯森,有那么几秒钟,也跟随苏浩诵读书页的声音,陷入对神圣伟大力量的崇拜与感悟。
“我并不信仰皇帝。”
肯森身子慢慢前倾,双手杵着膝盖,两只手掌在嘴唇下方渐渐合拢,若有所思的低声轻语:“信仰和相信,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。就像我从不相信那些帝国贵族一样,对于皇帝这种距离我们太过遥远的人物,我很陌生,谈不上什么崇拜感,甚至没有丝毫尊敬。”
里尔和贝拉坐在一起,两个人相互簇拥着。对于肯森的话,贝拉显得很是赞同,她拢了拢零乱的头发,语调有些冷寂:“当我在街头流浪的时候,皇帝没有给我送来衣服和食物。当我饿得实在受不了,冲进面包店里偷了一块面包的时候,我只看到了警察,还有那个叫嚣着要把我皮剥下来的面包店老板。他们给我上了人生中的第一课:暴力和野蛮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管用的方式。尽管我一直在哭,一直哀求,希望他们能够放了我,我也愿意为自己的错误在面包店里帮佣作为补偿,可是没人听到我说的这些话。我被送进了问题少年管教所。一个多星期以后,又被转送到当地的帝国监狱。”
“并不是所有警察都是坏人。看管我的狱警就是这样。他偷偷告诉我;按照正常程序,像我这样的盗窃罪,而且还尚未成年,应该在问题少年管教所接受强制辅导。不幸的是,我进去的那天,刚好是贵族慈善日。按照惯例,贵族们往往会在问题少年当中,挑选一个自己负责接济,给予帮助的对象。据说,这是皇帝从很早以前就定下来的规矩,只是到了现在,执行起来已经变味儿。一个七十多岁,脸上满是皱纹,据说是患有麻风病后遗症,年龄足够做我曾祖父的老杂种看中了我。他花了一笔钱,动用了关系,把我从未成年名单上抹掉,直接送进了帝国监狱。”
赖利有些好奇:“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这件事?我们认识的时间不算短了,板着指头算算,差不多快十年了。
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。何况,有些事情说出来不见得就有多好。我甚至根本不愿意去想起它们。”
贝拉轻轻地摇着头。看得出来,她的眼睛里带有淡淡的悲伤,还有失望和痛苦。
“我和一群重刑犯被关在一起。你们当然明白重刑犯是什么意思。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岁,一个特别强壮的女人把我当成了她的宠物。我每天都必须逗她开心,食物也必须分给她一半。我就是在那里学会了格斗,学会了如何用枪。那些女人在这方面比很多男人都要厉害。她们知道人体的所有要害部位,知道如何用最简单的办法杀死一个人。监狱里没有什么娱乐,人们都用聊天来消磨时间。当她们七嘴八舌争吵着怎么样才是杀人最佳方法的时候,我总是蜷缩在墙角里,一动不动安静的听着。都说社会是个大染缸,那里也是最好的学校。虽然前后只呆了不到五个月,我却已经成为那里成绩最优秀的毕业生。”
里尔伸出胳膊,紧紧搂住贝拉,偏过头,用嘴唇和下巴在贝拉柔软的头发表面来回摩挲,轻声低喃:“你应该早点儿告诉我这些,你可以相信我,相信我们每一个人。”
贝拉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,她用棕色的眼眸注视着里尔:“我当然相信你。可我没办法说服自己。有很多个晚上,我都会梦见那个被我用牙签刺穿喉咙的老贵族。他养了一条很大的黑色猎犬。我悄悄杀死了那条狗,剥下狗皮。杀死老贵族的那天夜里,我披上狗皮,借助伪装逃出了庄园。那是我人生中最为恐惧的时刻。我感觉自己已经完了,一旦被警察抓住,或者被庄园里的其他人发现,根本就连解释的机会也没有。那个时候,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祈祷,没有任何神灵的名字可以作为祈祷对象,我只能对着皇帝乞求。他当然不会听见我的声音。能活到现在,完全是依靠我自己的力量,还有运气。”
维摩尔从口袋里取出香烟,在人群里顺序散发着。雇佣兵们各自把香烟点燃,默默地吸着。贝拉的故事对他们产生了触动,事实上,几乎每个雇佣兵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。他们往往是把故事埋藏在心底,很少,甚至根本不会像贝拉这样说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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